個資告知聲明暨同意書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下稱本基金)為辦理本次融資、保證等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之通知與連繫,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您詳讀以下應行告知事項:
一、機構名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二、特定目的:本次融資、保證等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之通知與連繫。
三、範圍及類別:姓名、職稱、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c001);任職單位(c061)。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於本次諮詢服務期間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內。
五、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台灣地區(含金門、馬祖、澎湖)。
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本基金、本基金委託處理業務之第三方協力廠商。
七、個人資料利用方式:融資、保證等諮詢服務及拜訪聯繫等。
八、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法定權利如:
十、您已瞭解前述告知事項內容,並 □同意/□不同意 本基金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事項。
一、機構名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二、特定目的:本次融資、保證等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之通知與連繫。
三、範圍及類別:姓名、職稱、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c001);任職單位(c061)。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於本次諮詢服務期間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內。
五、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台灣地區(含金門、馬祖、澎湖)。
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本基金、本基金委託處理業務之第三方協力廠商。
七、個人資料利用方式:融資、保證等諮詢服務及拜訪聯繫等。
八、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法定權利如:
(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等。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本基金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89-921。
九、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基金您的個人資料,惟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之個人資料不正確時,本基金將無法為您提供前開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服務。十、您已瞭解前述告知事項內容,並 □同意/□不同意 本基金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