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保證項目及共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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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保基金一般貸款保證項下之短期週轉金可作為參加投標時所需之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惟若欲支應履約保證金,除交付現金、存單外,亦可由金融機構出具保證函支應,信保基金保證商品中亦包括履約保證項目,建議透過往來金融機構申辦,應可紓解籌措保證金之壓力。
貸款申請信用保證,授信對象負責人及實際負責(經營)人必須擔任連帶保證人。此外,金融機構得依照實際需要加徵主要股東、董監事或其他合適之人士為連帶保證人,惟勿徵提與授信對象經營無關之員工為保證人(含連帶保證人)。
信保基金可提供之信用保證資源有限,信用保證輔導之對象為經營正常有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之經營與其負責人常密切相關,且為減少道德風險產生,信保基金僅規定移送信用保證之授信案應徵企業負責人及實際負責(經營)人為連帶保證人;是否另徵提其他保證人,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其授信風險評估考量而定,信保基金對此並無規範。
企業或其關係人有下列情事時,不得移送信用保證:
(一)票據信用不良
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
(二)債信不良
- 債務本金逾期尚未清償。
- 分期償還借款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1個月。
- 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已超過3個月。
註:A.上述所稱關係人係指負責人、負責人之配偶、負責人擔任負責人之關係企業及負責人之配偶擔任負責人之關係企業。
B.上述所稱退票係指因存款不足、發票人簽章不符、擅自指定金融業者為本票之擔當付款人或本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等理由所發生之退票。
C.上述所稱債務係指主債務。
截至目前,主要創業貸款有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新北市幸福創業微利貸款、新北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新北市原住民創業及所營事業融資貸款、桃園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臺中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嘉義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臺南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金門縣中小企業及青年創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信扶專案創業貸款等。 請詳本基金官方網站「企業與一般訪客版」/信保業務/信保小幫手/「創業」
(一)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保證人之徵提,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貸款歸戶金額在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者,不得徵提保證人,逾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者,以一人為原則。以事業體名義提出申請者,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依該貸款要點第十六條規定,免徵提保證人、免擔保品。
(三)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依該協助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免徵提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