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07-12-28 配合「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之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相關信用保證辦理如說明二,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2、 107-12-21 為配合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綠色能源政策,本基金賡續辦理「前瞻建設暨綠能科技融資保證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3、 107-12-21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本基金賡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優惠保證措施」,詳如說明,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4、 107-12-12 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之推動,並持續支持中小企業之外銷融資需求,本基金續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合作辦理「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辦理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5、 107-11-29 公告本基金批次信用保證108年度批號之「代償上限計提率」為1.6%及「保證手續費年費率」為0.35%,詳如說明,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6、 107-11-27 為協助基隆市中小企業取得事業發展所需營運資金,授信單位依據基隆市政府「基隆市中小企業圓夢貸款實施要點」辦理之授信,得依本基金「相對保證基隆市中小企業圓夢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移送信用保證,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辦理。
- 7、 107-11-13 為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取得108年農曆春節年關所需資金,本基金訂定「『金旺年專案』年關資金信用保證措施」,詳如說明,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8、 107-11-13 為賡續辦理「協助中小企業赴新南向國家投資融資信用保證」業務,並強化對中小企業之協助,本基金修正「協助中小企業赴新南向國家投資融資信用保證要點」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9、 107-11-13 為配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之修正,本基金修正「企業小頭家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第五點規定,詳如說明,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0、 107-11-13 為協助小規模事業取得營運所需資金,並減輕保證手續費負擔,本基金訂定「企業小頭家優惠保證措施」,詳如說明,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1、 107-10-19 為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運用信保機制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及提升送保案件品質,本基金賡續辦理「信保夥伴獎保證措施」並修正相關規定,另增訂「批保卓越獎保證措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2、 107-09-19 為協助金門縣中小企業及創業青年取得事業發展所需營運資金,貴行依據金門縣政府「金門縣中小企業及青年創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實施要點」辦理之授信,得依本基金「相對保證金門縣中小企業及青年創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移送信用保證,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3、 107-09-05 有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與本基金合作辦理之107年度「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因美國恢復對伊朗制裁,為避免廠商誤觸美國制裁措施,原同意給予廠商出口至伊朗之「保證手續費」全額減免(0.75%),回復為部分減免(0.5%),並溯自107年9月3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單位》配合辦理。
- 14、 107-08-30 有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與本基金合作辦理之107年度「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原同意給予廠商出口至薩爾瓦多之「保證手續費」全額減免(0.75%),回復為部分減免(0.5%),並溯自107年8月29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5、 107-08-29 為協助近期因熱帶性低氣壓引發之豪雨受災中小企業或民眾復舊及重建,本基金提供相關信用保證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6、 107-08-08 為表彰辦理信用保證業務成效績優者,本基金107年度辦理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業務績優金融機構及授信經理人敘獎,除例行性「信保夥伴獎」外,特別獎項增設「促進政策推動獎」及「批保卓越獎」,並賡續辦理「新創事業相挺獎」、「協助區城發展獎」、「送保融資成長獎」及「直保績優獎」等獎項。
- 17、 107-07-25 為協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者取得重建資金,授信單位依據內政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辦理之授信,得依本基金「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移送信用保證,自107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8、 107-07-25 為協助0206花蓮震災受災戶解決居住問題,授信單位依據內政部「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六日花蓮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辦理之授信,得依本基金「0206花蓮震災受災戶住宅貸款信用保證要點」移送信用保證,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19、 107-07-12 為配合推動政府新南向政策,本基金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合作辦理之107年度「外銷貸款優惠信用保證方案」,針對中小企業外銷出口至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者,其保證融資額度提高至1億元,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
- 20、 107-07-12 為配合經濟部協助績優卓越中小企業順利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本基金訂定「卓越級獎項優惠保證措施」,針對獲頒經濟部相關績優獎項之中小企業,額外增加保證融資額度1億元,實施期限至108年12月底,詳如說明,請查照並惠轉貴屬分行(社)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