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融資信用保證
適用對象
申貸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二項基本資格: 1.符合本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2.經本基金認可為中心廠商之所屬供應商(即申貸企業),不含與中心廠商為相同負責人、負責人互為配偶、及經本基金認定關係密切之關係企業。
保證融資額度
同一企業1.2億元
貸款利率
依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保證成數
最高9成
保證手續費率
最低0.375%